措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国有/集体)征地安置补偿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及用途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措勤县达雄乡重卡超充站建设项目用地,属于商业服务用地。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位于措勤县达雄乡达瓦村国有土地,地块位于措勤县达雄乡达瓦村。...
发布日期:2026-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