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勤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csxf/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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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措勤县财政局
  • 名 称:措勤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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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3-30

措勤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措勤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着力构建更加公开、透明、法治的财政管理体系。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二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2023年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3学习干部职工25次。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财政业务工作,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学习活动10次,举办各类培训7次,发挥了法治财政建设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防范化解执法风险我局制定了《措勤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把“一规划两纲要”作为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局法治建设的总纲领和路线图,围绕贯彻中央、自治区、地区工作部署,立足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争取推动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预算绩效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2023年在措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各类信息157条。

(四)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持续做好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讲好宪法故事,让宪法深入财政工作,让宪法精神刻在财政干部心中。二是重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刻认识民法典对财政立法、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指导意义,推动广大财政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2023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惠民惠农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10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受益群众人数达2000余人次,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意识短板,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尚不到位;二是财政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财政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法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仍有待深化,部分预算单位财政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的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地区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并结合我局实际,着力推进了财政法治化改革,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意识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教育,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督促依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财政风险评估与防范。建立健全财政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财政运行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加强财政风险防范措施的研究和实施,确保财政安全稳健运行。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开展党支部学法制度;通过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促进行政信息公开管理规范。二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围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从财会业务培训入手,不断强化财政法治建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