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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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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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12-19
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措勤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县委十届第九轮巡察组对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引领,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方向。巡察反馈意见后,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任务。班子成员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关人员具体抓整改工作格局。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工作措施。检察院党组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关于十届县委第九轮巡察一组巡察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每项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领导责任、任务分工、安排部署全部到位,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及时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体制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梳理院内2项内控制度,修订完善《措勤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新修订《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扎紧制度“笼子”。
截至2025年12月19日,县委巡察移交的四个方面3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聚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区党委部署要求、地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政法系统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用结合有差距、存在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具体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系统,对“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等应知应会内容了解不够深入、掌握不够全面,理论学习成效差距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依托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机制,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84次;组织干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个人自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具体问题2: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存在短板,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执行不严不实,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措勤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坚持学习与研讨相统一,采用“领学+研讨”模式深化学习,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1次,开展巡听旁听1次,党支部集中学习14次,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5次,高质量完成学习计划任务。
具体问题3: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的内涵学得不深不实,贯彻落实缺乏自觉性,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计划,通过各类学习机制开展集中学习2次;选派3名干警参加线下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理论素养。
具体问题4:贯彻落实上级政法机关决策部署存在偏差,教育整顿个别规定动作流于形式,工作推进不力,主要领导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整顿成效有待检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政法机关决策部署,主要领导对各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召开2025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融入全院中心任务;安排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1次,结合学习教育开展廉政集体谈话4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开展个别谈话1次,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
具体问题5:贯彻落实地委和县委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不足,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方面短板显著,逐项扎实推进检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融合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区党委决策部署及阿里地委、措勤县委工作要求,结合措勤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地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以检委会学习为契机,由检察长带领检察业务部门干警学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讲解,召开检委会集中学习4场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党建+检察业务”主题党日活动2场次。
具体问题6: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存在差距,对理论学习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党组“一把手”及班子抓政治建设存在“宽、松、软”现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符合内容需单一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紧扣单一专题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2025年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场次,围绕专题学习内容开展深入交流研讨12场次,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取得实效。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履行职能责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贯彻方面存在差距
具体问题1:检察院党组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工作方面存在差距,线索和案源排查能力亟需提升,部门沟通协调机制需强化,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增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民事支持起诉1件,追回保险理赔金18万元;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11546元,以“零距离”服务传递司法温度。二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结合两起盗窃文物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于2025年2月10日邀请措勤县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召开文物保护专题座谈会1次,强化监督保护合力,联合治理文物交易乱象;党组修订的《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经措勤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健全与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的信息通报机制,选派1名检察官走进“人大业务讲坛”,专题介绍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及“4+11+N”办案领域及流程。四是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制度,实行业务部门干警轮流值班,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确保群众来访有人接待、诉求有人受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具体问题2:财务工作基础不规范,内部管理水平较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进一步完善《措勤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细化财务审批、报销、核算等流程;邀请措勤县业务能力强的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1次,由检察综合部组织干警对2021年—2024年所有财务凭证进行重新装订,补充完善签字不充分的记账凭证。
具体问题3: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有待完善,工作流程亟须进一步明确和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措勤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细化财务审批、报销、核算等流程;党组副书记与财务工作人员开展谈话1次,要求日常工作中严格审核报账票据等凭证,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差旅多报款项进行清退追缴,于2025年4月25日上缴国库。
具体问题4: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责任分工不具体、不明确,高效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现有4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各班子成员在检察综合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具体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具体问题5:“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存在偏差,决策程序不严格、不严肃,决策结果不够民主科学;执行项目公开程序不规范,工程验收要素不全,“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完善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工作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标准及范围;对2名交叉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人员进行提醒,要求原汁原味记录决定事项,杜绝决策事项表述不明确问题。二是补充完善原有办公楼外墙改造项目相关资料,举一反三对其他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程验收要素短板。
3.对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责任落实薄弱、执行力度不强
具体问题1:政治站位不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压得不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1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1次;制定《措勤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目标;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分管领域工作,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开展意识形态隐患排查1次;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存在抄袭上年度材料的问题,逐份自查本年度报告,对确认抄袭的报告要求相关班子成员立行立改、重新撰写。
具体问题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理解存在偏差,贯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高效转发中央、自治区、地区各类信息421条,发布本院工作动态92条,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具体问题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批示不够扎实严谨,在运用新形式、新媒介讲好行业故事、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方面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材料审核登记表》;进一步修改完善措勤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本院概况”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2025年以来在门户网站转发信息47条、发布原创信息11条。
4.检察院党组在落实自治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对民族工作实效认识不到位
具体问题1: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不够,未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统筹推进力度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党组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1次,制定《措勤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方案》。
具体问题2: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认识理解不深刻、不到位,创建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成果不显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研讨1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藏语学习活动1次,开展9月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1次;结合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开展“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主题党日活动1场次;组织参观措勤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展馆1次,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差距大,检察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用心、不用力,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识不清
具体问题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走形式,调研工作缺乏实效,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检察院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1次,做到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具体问题2:在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在提升单位整体政治素养和政治觉悟方面不够到位,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乏系统学习和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党组班子落实举措;召开廉政集体谈话会3次,集中学习典型案例17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让守规矩、讲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具体问题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责任机制不够完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召开廉政集体谈话3场次,开展个人谈话1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存在落差,党组对其内涵与实质理解不透彻、不重视
具体问题1: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识上有偏差,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1次,准确把握规定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作交流发言4篇。
具体问题2: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折扣,风险意识不强,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报账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明确经费使用、报销审批等流程,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按制度执行;经核实的违规多报资金已上缴国库。
具体问题3: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履行财务管理责任不到位,对公务用车油料报账情况不掌握、不过问,导致出现“白条子”报销油费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措勤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坚持派车单制度,规范加油小票审核流程,单位车辆加油需经检察综合部开具加油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后方可进行;对前期“白条子”报销油费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由院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1次。
3.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够扎实深入,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具体问题1:检察院党组文风会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流于表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由检察综合部门制定《材料审核登记表》,详细记录材料名称、承办科室、承办人、审核人员、审核时间等内容,严把材料质量关。
具体问题2: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浮在表面,过度留痕、注重表面文章。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以每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契机,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分享学习成果,确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2025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场次,撰写交流研讨材料42篇。
具体问题3:检察院落实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委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区党委、地委、县委相关工作部署浮于表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紧扣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召开2025年度工作推进会,以作风建设为引擎,聚焦素能提升、检察为民和队伍管理,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选派12名干警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深入践行“检察为民”理念,采取灵活走访调研方式,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件,成功帮助群众索要保险理赔18万元。
具体问题4: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对重要文件重视不够,未按规定办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文件传阅制度》,对所有签收文件认真登记,及时张贴阅办卡呈送院主要领导,按要求及时办理落实并填写办理情况,确保文件处理规范高效。
4.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到位
具体问题:对“三务”公开事项认识存在偏差,落实不够高效、及时、规范,随意性大,图形式,未发挥应有作用与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财务公开纳入常态化工作,明确公开程序、内容和范围,定期在财务公开栏公开相关信息,已公开2025年度资金预算1次。二是加强政务网站管理,及时更新检察门户网站信息,借助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转发中央、区党委、阿里地区等各类信息421条,发布检察工作原创内容92条,让群众及时了解检察机关工作动态。三是实时更新党务专栏,截至目前已开展党务公开13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党组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缺少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推动不力,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具体问题1: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相关材料存在应付检查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3月31日召开党组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全面总结2024年度党建工作,部署2025年度工作任务;对照“4+1”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每名班子成员在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具体职责,逐项落实工作任务。
具体问题2:党组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对上墙制度、宣传栏审核把关不严,党建阵地建设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办公室原有上墙宣传栏进行更新修改,拆除不必要的宣传栏,避免宣传内容流于形式。
具体问题3:工作标准不高,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乏辣味,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支部集中学习14场次;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16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生活会1次,讲党课5次。
具体问题4:“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流于形式、走过场,缺乏实质性效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由党组书记带头并监督谈话开展,确保谈话内容务实、不走过场;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谈心谈话1次,对工作不尽责的1名干警开展谈话1次,以严管厚爱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具体问题5: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工作开展不及时、缺乏规划,未按有关规定落实党员发展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制定2025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将1名书记员列入发展党员对象。
2.党组履行党组织建设主体责任存在差距
具体问题: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组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意识淡薄,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融合不够,“两张皮”现象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加强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次;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检察机关服务措勤高质量发展,创新探索“党建+”模式,组织开展“爱心捐款 传递检察温情”“全民筑安全,护航中国梦”主题党日活动2次,引导党支部和党员干部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对整改成效长期巩固抓得不牢不实。
具体问题1:从政治高度重视和推动整改工作不到位,整改组织领导弱化,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成效及巩固提升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照十届县委第九轮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更新巡察整改责任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有人抓管。
具体问题2:对教育整顿认识不到位,存在整改责任“一分了之”现象,以下级整改代替党组整改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推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到人”,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每个环节专人负责、专人跟进,有效避免整改责任“一分了之”。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为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筑牢思想基础。
具体问题3:教育整顿成果运用存在差距,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有短板,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持续跟踪督促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管理办法》《措勤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机制并常态化执行。
三、聚焦常态推进,夯实整改成果
下一步,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巡察反馈“后半篇文章”。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以更高站位抓好巡察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通起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一贯到底、落地见效。二是持续深化问题整改,以更实举措确保整改实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关键节点加强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质量。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以更强担当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对尚未完善的制度深化研讨、抓好建设;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为措勤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97-2612881;
电子邮箱:cpjcy2016@sina.com
中共措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