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审核验印
- 索引号:xsc/2018-000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措勤县人社局
- 名 称:措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审核验印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部门规章】《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第三条: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部门规章】《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劳培司字〔1996〕58号1996年11月7日)第二十八条:证书由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中心按照劳动部规定的填写格式和编码方案统一办理,经劳动行政部门验印后统一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