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正文

措勤县文广局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索引号:wdfg/2018-000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措勤县文广局
  • 名 称:措勤县文广局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条: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