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行政许可
- 索引号:adfhj/2018-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措勤县安监局
- 名 称:安监局行政许可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部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2010年5月24日)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