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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勤县民政局 养老机构注销

  • 索引号:cdfg/2018-0001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措勤县民政局
  • 名 称:措勤县民政局 养老机构注销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部门规章】《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第十九条:养老机构自行解散,或者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应当终止,并将设立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终止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