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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勤县文广局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索引号:wdfg/2018-00010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措勤县文广局
  • 名 称:措勤县文广局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12-28

【行政法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