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根据人社部发【2016】11号、藏人社厅发【2016】12号文件精神,2015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的标准,措勤县认真做好该标准的调整执行工作。
调整后的各衔及警衔津贴标准每月分别为:总警监2250元、副总警监2000元、一级警监1800元、二级警监1600元、三级警监1400元、一级警督1250、二级警督1100元、三级警督960、一级警司860元、二级警司760元、三级警司660元、一级警员610、二级警员560元。
措勤县财政局将于近期对人民警察警衔津贴进行调整及补发,补发人员有107人,共计将发放17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