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措勤概况 >> 平安措勤 >> 正文

措勤县关于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8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措勤县关于公布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结合我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措勤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措勤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共26个)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措勤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措勤县统计局

措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措勤县教育(体育)局

措勤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措勤县公安

措勤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措勤县司法

措勤县财政

措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措勤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措勤分局

措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措勤县交通运输

措勤县文化和旅游

措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措勤县应急管理

措勤县审计

措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措勤县档案局

措勤县国家保密局

措勤县广播电视局

措勤县新闻出版局

措勤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措勤县消防救援大队

国家税务总局措勤县税务局

、有关事项

(一)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党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凡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报措勤县司法局重新审核或备案。



措勤县司法局

2025年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