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勤县关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4-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部分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立不全,未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个别县无备用水源地。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措勤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刘勇刚 |
联系电话 |
0897-2612964 |
整改目标 |
结合实际,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县城备用水源地,并按程序进行报批。 |
整改措施 |
由县水利局负责,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配合,结合措勤实际,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县城备用水源地,并按程序进行报批。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对照措施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