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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勤县关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4-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2-01-05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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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勤县关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4-2)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部分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立不全,未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个别县无备用水源地。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措勤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刘勇刚

联系电话

0897-2612964

整改目标

按照已批复的方案标准制作并设立标识标牌;制定水源地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整改措施

县水利局按照已批复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标准制作并设立标识标牌;制定水源地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按照饮用水水质监测标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对照措施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果。